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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4日,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《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》,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,申请新能源小汽车(纯电动小汽车、混合动力小汽车)增量指标的,不要求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。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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